….今天突然想到前年初的一個案例.這個案例會讓人感到相當特別的是.
當事者由家人帶著來請教老師時.當事者不停自言自語.意識不清.
從當事者家人口中得知他已經發病長達5年之久.
在病發後2年自殺數次.甚至還有一次從樓頂跳下來摔斷雙腿.
常常四處咆哮.家人與鄰居身心俱疲.當事者已被送往精神病院長期治療.
當事者也已經被高雄醫學院列為重度精神病患.
這5年期間不斷求神拜佛.四處求醫總是無效.
當日家人向醫院請假幾天.在友人介紹下帶來請教老師.
老師便命官兵查清原因.才發現原來當事者前世乃明末清初時代人士.
因與人發生口角於是錯手將對方打死.由於當時乃戰爭動亂時代.
當事者打死對方之後也未受到法律制裁.
對方被打死後也未曾向地府執法單位報案.
導致後來打死人的那位當事者又去投胎.而被打死的那個人怨氣太重並無投胎.
然而冤家路窄.當事者在10幾年前就已被發現.從此之後那位被打死者便開始報復.
以致當事者精神崩潰.終日恍恍惚惚意識不清.
國有國法家有家規.雖然當事者這10幾年來當事者已受盡苦楚.但畢竟理虧在先.
於是老師便出一道題目.以考驗當事者及家人是否真有誠心解決.
於是老師便說.要當事者及其家人前往當地天公廟求三官大帝開赦.
如三官大帝同意再回頭來找老師.
PS:(當時被打死的那位冤親債主在一旁說道.求誰都沒用)
於是隔天.當事者及全家大小.其中當事者的大嫂即將臨盆挺著大肚子.
全家大小在當地天公廟跪求聖筊(老師的要求是連續3聖筊).
全家大小跪求3個多小時.才獲得三官大帝首肯.於是便於隔日全家來向老師求教.
PS(當然在當事者全家未至之前.當地三官大帝已來向老師稟告此事)
隨即老師便開始與對方交涉.老師一開始好言相勸.說當事者這10幾年來受盡苦楚.
而且當事者願意跟你下跪認錯.如果你願意原諒他.我可以請南海觀世音菩薩帶你去修行.不知你是否願意.
對方那位冤親債主卻不願意就此解決.非要當事者死.
老師便開口說.既然你不願解決那便依法處理.
首先當事者當初錯手將你打死.也未曾受到陽世間法律制裁.的確有錯.
然而你往生之後也未曾向地府等執法單位報案.
而今當事者這十幾年來也為他當初所犯的錯.付出代價.
而你的行為卻是打算私了.如此說來.你的意思就是沒有把律法放在眼裡.
再者.前日當事者再向我求教之時你對我的言行舉止.相當沒有禮貌.
在當時我早可以當場將你就地正法.但是我沒有這麼處理.
是因為我體諒你.如今我好話說盡.你仍然執迷不悟.那就別怪我無情.
老師便命官兵砍頭刀準備.那位冤親債主當場痛哭失聲.請求老師原諒.
老師便說.既然你有悔悟之心.那我便法外開恩.明天你便跟隨南海觀世音菩薩前去.
臨走之前.我叫當事者為你餞行.去吧..
隨即當事者便向那位冤親債主下跪認錯.
PS1:此事圓滿解決之後.當事者經家人好生照料.身體迅速康復.數日之間.
當事者意識已恢復一半以上.
PS2:此案例可以提醒所有世人.國有國法家有家規.無論陽世間或靈界一切生靈.
都必須遵守法令而行.
希望大家早日瞭解修行之意.早脫生死輪迴.遠離這痛苦深淵.^^.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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